2023年江蘇宿遷市宿豫區(qū)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和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16人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為及時補充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經區(qū)政府同意,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宿豫分局、宿遷順風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共同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和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共計1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數(shù)及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6.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21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7.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技能測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政府信息公開板塊人事信息欄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2月28日10∶00-2023年3月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2月28日10∶00-2023年3月8日17:30;
繳費時間:2023年2月28日10∶00-2023年3月9日10: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宿豫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http://180.106.80.10:8082/suyu_
報名咨詢電話:0527-84456100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2)由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3)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開考。(03、04崗位可視實際報名情況組織技能測試。)
(5)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lián)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2023年3月9日10:00—3月11日9:00。
打印網址:宿遷市(宿豫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http://180.106.80.10:8082/suyu_
(三)筆試
筆試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中,03、04崗位沒有筆試,采取駕駛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形式。技能測試成績等同于筆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含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成績公布方式: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shù)組織面試。
面試前,區(qū)人社局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報考03、04駕駛員崗位的考生須攜帶以下證照及材料:本人二寸照片2張、學歷證書、身份證、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三年內未發(fā)生有責致人死亡或重傷的交通事故,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未被記滿分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醉酒駕駛記錄(由公安交警部門開具相關證明);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人社部門審核。
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lián)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每個崗位最多遞補兩人次。按規(guī)定,屆時將規(guī)定遞補截止時間。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面試由區(qū)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分值為100分。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并在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工作由區(qū)人社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qū)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5個天。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01、05、06崗位實行勞務派遣,與宿遷市鐘吾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宿豫區(qū)國有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同,聘期三年(含試用期,期滿可續(xù)聘),分別派遣到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宿豫分局宿豫區(qū)人社局所屬部門工作;02、03、04崗位與宿遷順風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享受本單位相同性質人員同等福利待遇,按規(guī)定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聘用人員必須遵守工作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調度。
三、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 0527—84465119 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宿豫分局)
0527—82688015(宿豫區(qū)裕豐集團 順風商務公司)
0527—84456100(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27—84465081(宿豫區(qū)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四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2023年宿豫區(qū)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和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宿豫分局
宿遷順風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原文標題:2023年宿豫區(qū)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和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suyu.gov.cn/suyu/rszk/202302/36478c73a59644cabfec9b10a99ed10d.shtml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0227/469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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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華圖事業(y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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