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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qū)事業(yè)單位考試招聘條件

2017-02-09 14:05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2月18日至1999年2月18日出生)之間。
    (四)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為準,留學歸國人員需經國家教育部認定具有同等學歷學位。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7年7月23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7年2月18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五)具有薛城區(qū)常住戶口(2017年2月18日前具有,如因高考戶口遷移未落戶的須出具當?shù)嘏沙鏊w移證明);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薛城區(qū)常住戶口的(須有明確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關系的有關證件)不受戶籍地限制;應屆畢業(yè)生和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專業(yè)與崗位要求一致)不受戶籍地限制。
    (六)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及其他條件。

    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 和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 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7年2月18日為截止日期。

    由我。ㄊ校┙y(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薛城區(qū)生源或在薛城區(qū)從事基層服務),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實行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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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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