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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就業(yè)援藏事業(yè)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12人公告

2024-07-12 13:08:26 |文章來源: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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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西藏生源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滬就業(yè),經與上海市人社局商定,現(xiàn)就上海市2024年專招西藏生源高校畢業(yè)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上海市擬公開招聘1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西藏生源(高考時戶籍在西藏或西藏駐區(qū)外機構)并符合招考條件的普通全日制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 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3.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4年8月1日為準(按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資格證書等條件,詳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在職人員。

5.存在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考生注冊登陸考試報名系統(tǒng),并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和上傳相應附件材料,具體報名網(wǎng)址如下:

https://xz.appms.cn/XZBaoMing/KaoSheng/index.php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全天)。

2.報名費:本次招聘考試免收報名費。

3.打印準考證時間:7月22日至7月23日(全天)。已確認報名并審核通過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期間,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過報名系統(tǒng)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及時反饋審查結果,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重新選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按照招聘活動舉辦單位通知要求和規(guī)范參加各環(huán)節(jié)招聘活動,不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時專業(yè)條件主要依據(jù)教育部門專業(yè)目錄審核,專業(yè)目錄未涵蓋的專業(yè),由上海市人社局確認。

四、筆試考試

1.筆試時間:7月30日下午15:00-16:30(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西藏自治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西郊辦公區(qū)人才評價樓(拉薩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號)。

3.筆試內容:主要考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備的基本知識和綜合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且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百分制)以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通知相關事宜)

崗位表中序號6、7、8、10、11不需要參加筆試,由用人單位面試時進行專業(yè)測試。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面試考試

1.面試時間:7月31日上午10:00(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西藏自治區(qū)就業(yè)服務中心西郊辦公區(qū)人才評價樓(拉薩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號)。

3.面試入圍及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未達到入圍比例,則全部入圍。請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設置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六、體檢與考察

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按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要求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ǎng)(http://hrss.xizang.gov.cn/)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按照上海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要求決定是否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八、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國家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考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考試咨詢電話:0891-63217976339878

報名系統(tǒng)電話:0431-81100085

附件:上海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生源高校畢業(yè)生崗位信息表.xls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7月12日

原文標題:上海市2024年就業(yè)援藏事業(yè)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西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4/0712/507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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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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