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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楚雄市招聘青年專業(yè)人才22人公告

2024-05-11 14:38:04 |文章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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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優(yōu)秀年輕干部選拔力度,強化高素質、專業(yè)化人才隊伍建設,助推新時代楚雄發(fā)展,經研究同意,決定擇優(yōu)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青年專業(yè)人才2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堅持所學專業(yè)與所需崗位相匹配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服從組織安排;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的情形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條件

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在《崗位信息表》明確。

1.年齡認定:30周歲以下指1994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指1989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2.應屆畢業(yè)生認定: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及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楚雄市2024年青年專業(yè)人才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網絡平臺發(fā)布。后續(xù)的相關通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部門公開-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上發(fā)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使用報名系統(tǒng)網絡報名,不接受現(xiàn)場、短信、電話或郵件報名。報名時間內登錄楚雄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tǒng)(https://cxrs.zakww.com),進行網上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如實填寫詳細信息,填報崗位,并上傳個人清晰免冠照片等,每人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jù),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因個人遺失影響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報名情況將在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上適時公布。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27日8:00至5月29日18:00。

3.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5月27日8:00至5月29日24:00。

(三)報名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實行人工審核,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方能參加筆試。資格初審不對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報考人員特別注意,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報名信息不允許再作修改,請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務必仔細核對填寫信息,確保提交的信息準確無誤。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招聘條件的最終認定結果,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

資格初審結果查看。報名人員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報名結果審核情況,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報名截止前工作時間內電話進行咨詢,咨詢電話:0878-6550178。報名期間,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合格者不允許再作更改。

(四)招聘崗位裁減

每個崗位的報名通過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數(shù)比例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低于3:1的,取消招聘崗位。報考取消招聘崗位且審核通過的人員,可在2024年5月31日9:00至18:00,登錄報名系統(tǒng),選擇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審核通過即視為改報成功。

招聘計劃調減公告于2024年5月30日在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布。

(五)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

(1)準考證打印。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2)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及學歷加分公布。學歷加分: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高校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學歷加5分,B類6所高校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學歷加3分,本科學段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高校畢業(yè)的加3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加5分。本碩博階段可進行累計加分。筆試成績及學歷加分在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上公布。

2.資格復審。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加學歷加分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行核實。資格復審時因個人自愿放棄或復審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合格,方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筆試準考證2份、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張。

(2)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4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學位獲得承諾書及學校證明作為其學歷學位的證明材料,聘用前對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驗。

(3)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須在聘用前提供無勞動人事糾紛證明依據(jù)。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100分。時間、地點在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上另行通知。面試成績設置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4.考試綜合成績計算?荚嚲C合成績=〔筆試成績(100分制)+學歷加分〕×60%+結構化面試成績(100分制)×40%。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在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適時公布。

(六)體檢

根據(jù)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照學歷加分較高者、面試成績較高者、擔任過校級或院系級學生會干部、獲得校級以上所學專業(yè)比賽(競賽)獎勵(或持有所學專業(yè)資格證書)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guī)范》實施,體檢標準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合格者,方能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y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guī)范》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審核應聘人員檔案、查詢被執(zhí)行失信記錄、違法犯罪等情況。

(八)公示及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在公示期內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核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擬聘用的人員,由相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因處于孕期的人員考察合格、可體檢的項目體檢合格的先公示,待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結果合格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崗位。聘用為事業(yè)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相關待遇,并按云南省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規(guī)定進行管理。

(二)培養(yǎng)選拔。作為干部儲備人才重點培養(yǎng),有計劃地組織參加各類培訓、實踐鍛煉,符合條件的優(yōu)先選拔任用。

(三)工資待遇。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工資標準。

六、紀律與要求

(一)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嚴肅性,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不論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有弄虛作假,違反招聘紀律、涉及偽造或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參與招聘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為相關人選后,因報考人員無法聯(lián)系、自愿放棄、考察、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不合格的,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青年人才招聘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

(五)報考人員須確保通訊聯(lián)系方式真實有效和暢通。因招聘過程中的特殊事項可能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報考人員,若所填寫聯(lián)系方式不能取得聯(lián)系視為報考人員已知曉所通知事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本公告及附件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引發(fā)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七、聯(lián)系電話及監(jiān)督電話

(一)聯(lián)系電話

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6550178

(二)監(jiān)督電話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3389685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楚雄市2024年青年專業(yè)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楚雄市2024年青年專業(yè)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xlsx

原文標題:楚雄市2024年青年專業(yè)人才招聘公告查看相關職位

文章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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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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