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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3-11-23 10:39:59 |文章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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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成立于2021年8月,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主要從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組織開展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論研究、業(yè)務培訓、實踐探索等工作,以及完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fā)〔2012〕24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實際工作需要,公開招聘2023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2023年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職業(yè)道德,恪守工作紀律,服從中心和所在部門工作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均為報名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五)社會在職人員:應為北京市常住戶口(上學期間的學校集體戶口不屬于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六)30歲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下午17點整。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nèi)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指定郵箱szzxbgs@bjedu.cn,郵件標題為:“姓名-手機號-應聘崗位”,以下材料生成PDF掃描件按照“序號+材料內(nèi)容”命名,形成壓縮包以附件形式上傳。請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nèi)投遞,逾期無效。

1.《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3.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至最高學歷);

4.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需提供存檔證明;

5.身份證正、反面在一頁紙上的復印件;

6.戶口簿首頁復印件、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頁紙上的復印件;若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掃描件,或集體戶籍管理部門出具并蓋章的戶口證明(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在XX集體戶”即可);

7.職稱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8.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核

根據(jù)招聘條件要求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中心將通過短信和郵箱通知資格審核結果。

(四)筆試

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短信和郵箱另行通知。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五)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所需材料后續(xù)另行通知。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jù)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六)面試

各招聘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通過合格線人數(shù)未達到1:5的崗位,按照通過筆試合格線實際人數(shù)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短信和郵箱另行通知。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七)考察、體檢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崗位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工作,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有關體檢標準執(zhí)行。

以上各環(huán)節(jié)如有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由本單位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后,決定是否根據(jù)該職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1.招聘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jīng)開始,如再出現(xiàn)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2.無異議者予以聘用,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職手續(xù)。錄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北京市、上級主管單位和中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享受北京市事業(yè)編制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郵件等聯(lián)系暢通,因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調(diào)檔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本單位對資格審核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四)此次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如遇特殊情況,將適時予以調(diào)整。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劉老師,聯(lián)系電話:67615094。

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1.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2023年招聘崗位需求表

2.北京市學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1123/490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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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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