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h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國有企業(yè)經營發(fā)展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2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具體條件和有關事項說明
(一)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學位要求,具體招聘企業(yè)、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學位和范圍及其他所需條件等相關要求詳見《2023年寧?h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
(二)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
(三)在2023年9月4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
(五)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六)寧海縣戶籍或生源是指:具有寧?h戶籍或生源地為寧?h。戶籍以2023年9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截至2023年9月4日戶口尚在遷移的人員不得報考對戶籍有限制的崗位,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七)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證書須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
(八)寧海縣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崗位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yè)生,定向培養(yǎng)生、委托培養(yǎng)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yè)生除外。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可憑學校證明等相關材料報考此崗位,但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暫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報考時可憑國(境)外學校畢業(yè)證書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報考此崗位,但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上有關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招考條件,適用于2021年、2022年畢業(yè)生。
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或資格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或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
(九)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等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其他不宜到國有企業(yè)工作的情況。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統(tǒng)一采取網絡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3年9月13日9時- 9月18日16時。
統(tǒng)一采用網絡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2023年寧?h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每位考生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個人信息表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招聘崗位,招聘企業(yè)不作初審。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9月19日9時- 9月24日16時。
招聘企業(yè)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 9月25日9時-9月26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崗位核減或取消
時間:2023年 9月27日9時-9月28日16時。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10月19日9時- 10月21日9時30分。
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入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與寫作。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3年10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成績在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數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組織招聘企業(yè)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復審。證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對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材料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崗位所需的從業(yè)證明、社保繳納年限證明以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工作由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偝煽冇晒P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招聘崗位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分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按招聘崗位面試總評分(所有評委評分總和)由高到低排序。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
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會同各招聘企業(yè)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對象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在體檢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察工作由招聘企業(yè)負責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文件執(zhí)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招聘企業(yè)提交書面申請?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遞補規(guī)定
1.面試對象放棄資格復審和面試,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或資格復審、面試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2.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合格、擬聘用人員到擬聘用單位報到前書面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均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擬聘用人員報到后,若出現(xiàn)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3.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材料,若發(fā)現(xiàn)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4.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
六、其他事項
(一)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933/index.html。有關招聘政策和具體要求及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公告。
(二)招聘計劃中所涉及的專業(yè)要求均為具體專業(yè)名稱,并非專業(yè)類。
(三)報考人員報名前須先進行注冊,完成后登錄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五)在職人員須在報名前與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溝通,取得同意后方可報考。
(六)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第七紀檢監(jiān)察組反映。
(七)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h國有資產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放):各招聘企業(yè)見附件,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0574-55868396。
本次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開放):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0574-55868382,縣紀委縣監(jiān)委派駐第七紀檢監(jiān)察組0574-65107023。
附件:2023年寧?h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寧海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
2023年寧?h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0904/48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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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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