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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廣西北海市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45人公告

2023-07-10 13:06:45 |文章來源:北海人才網|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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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充實我市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以下簡稱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力量,不斷提高我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整體水平,經研究,決定選聘我市2023年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

一、選聘數(shù)量、職位和聘期

(一)選聘數(shù)量。北海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45名。

(二)選聘職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為北海市公開選聘、專職從事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特設崗位人員,非公務員身份,原則上在兩新組織黨組織工作,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抓好兩新組織黨建工作。

(三)聘期。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聘期為3年。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

2.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勤奮工作,作風踏實;

3.工作能力較強,具備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二)選聘資格: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5.工作不滿一個聘用周期的在職黨建組織員不能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7月7日至7月17日)

符合選聘條件的對象,按照個人意愿報名,持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黨組織關系證明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北海市委組織部第二辦公區(qū)303室(北海市海城區(qū)和平路東2巷市政府大院內)兩新黨建科現(xiàn)場報名,并提交《2023年北海市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需粘貼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外地考生可通過郵箱投遞方式報名,將以上資料電子版發(fā)送到lxhhr12302@163.com。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報,提供真實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荚嚨攸c定于北海市內,具體安排以通知為準。

1.筆試時間及要求。筆試定于2023年7月22日,筆試主要考察行政職業(y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公文寫作能力等。筆試合格后方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2.面試時間及要求。面試定于2023年7月29日,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和道德素養(yǎng)等。

根據(jù)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名單,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組成,其中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

市委組織部、兩新組織黨工委將分別于筆試和面試前2個工作日在北海人才網公布進入考試人員名單。

四、考察、體檢

(一)公布進入考察和體檢對象名單(8月上旬)

市委組織部、兩新組織黨工委于8月上旬將考察對象名單在北海人才網上公布。

(二)考察與體檢(8月上旬)

對入圍人選進行考察,考察重點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獎懲等方面的情況。對應屆畢業(yè)生,可以通過信函等方式進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2023年北海市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及蓋章的《北海市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函調表》。進行資格復審后,由市委組織部、兩新組織黨工委組織入圍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已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后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五、聘用和培訓上崗

(一)確定聘用人選和簽訂合同(8月中下旬)

根據(jù)考試、考察、體檢綜合情況,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北海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聘用人員名單。

確定正式聘用名單后,由市委組織部、兩新組織黨工委統(tǒng)籌,根據(jù)工作需要安排崗位,最后由聘用單位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未到崗的,視為自愿放棄。

(二)上崗培訓

由市委組織部、兩新組織黨工委統(tǒng)一組織上崗培訓。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北海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當?shù)貜母咝.厴I(yè)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標準,按月及時足額發(fā)放。除工資以外,工作滿一年且年度考核評為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第十三個月工資和實績獎。

2.根據(jù)國家和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七、管理和服務

1.選聘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單位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負責日常管理。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由市、縣(區(qū))兩新組織黨工委和市直有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考核。

2.聘用期間,選聘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人事檔案,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代管。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黨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工作單位,戶籍關系原則上不變。

3.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聘期為3年,聘用期滿后,如聘用單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經考核合格可繼續(xù)聘用,續(xù)聘期間的待遇不變。最多只能續(xù)聘1期。不再續(xù)聘的,解除聘用合同關系,自主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

4.各用人單位為所聘用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協(xié)助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條件。

5.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聘用期間原則上在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或兩新組織黨組織工作。

本簡章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9-3186329、0779-3186318

附件1:2023年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2:2023年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職位表.docx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

2023年7月7日

原標題:2023年北海市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s://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3704.html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0710/479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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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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