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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溫州瑞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5人公告

2023-03-14 09:59:02 |文章來源:瑞安政府網|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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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的實際,經研究,決定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及專業(yè)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及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瑞安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和現役軍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3.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或與委培委托單位解除定向培養(yǎng)協議后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等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上半年瑞安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yè)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yè)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2008更新版)、《關于印發(fā)<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2023年碩士專業(yè)目錄查詢”進行審查 。

(三)瑞安市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2023年3月19日前取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2)。

(四)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其學歷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五)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和證書證件(證明)取得時間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證書證件(證明)中落款時間為準,計算時間均統(tǒng)一截至2023年3月19日。

(六)截止至2023年3月1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七)崗位一覽表中部分涉及機構改革的單位,如機構改革后招聘單位名稱變更的,則以機構改革后的單位名稱為準。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網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

1.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3月20日9:00-3月22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3月20日9:00-3月23日17:00。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僅注冊不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2.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3月24日9:00-2023年3月26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調整招聘計劃數和現場改報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以下簡稱相關網站)公布。

招聘計劃取消的,允許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進行現場改報,逾期未到現場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退還考試費,F場改報時間定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點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瑞安市商城大廈11樓1117辦公室)。

4.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3年4月5日9:00-2023年4月8日9:30。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瑞安市人事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科目:2023年4月8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00分。筆試信息及要求見《筆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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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參加筆試。

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報考人員必須參加兩科考試,否則筆試成績無效。筆試總成績屆時在相關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1.“1602田徑教練員”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如筆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如最后一名兩科成績均相同的,一起入圍資格復審。

其他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如筆試總成績同分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如兩科成績均相同的,另行加試。

2.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設定入圍資格復審最低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予入圍。本次招聘最低分數線為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滿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不含“1602田徑教練員”崗位)中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最低分數。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報考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單寸免冠近照2張;

(2)部分人員須另行提供材料:

國(境)外留學歸來的報名人員,還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瑞安市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2)。

國內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y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須提供相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學信網下載打印),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報考崗位對應的學歷學位并提供相應的證書。

“1602田徑教練員”崗位,還須提供本人、運動員等級證書、運動成績證書(成績冊與秩序冊)、學;蜻\動隊有關證明(個人基本情況、運動成績和政治思想表現等)、退役運動員相關證明(省人事行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核準聘用的文件或省級體育行政部門批準退役的文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結合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對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杖泵~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屆時在相關網站另行公告,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登錄查詢。

(四)面試

“1602田徑教練員”崗位須進行面試,面試采用專業(yè)實踐能力訓練課試講的形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體檢?荚嚳偝煽=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五)體檢、考察

“1602田徑教練員”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取《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如再相同,另行加試。

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確定為入圍體檢對象;

入圍體檢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體檢,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對象?疾旃ぷ饔捎萌藛挝患捌渲鞴懿块T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間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將不予聘用;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資格復審時尚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未按規(guī)定時限及要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取消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考生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設置有異議的,應在2023年3月16日17:00前(逾時不再受理申請)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yè)的,須在2023年3月17日16:00前向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增補意見,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后于報名開始前發(fā)布補充公告。

(二)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忌谡衅高^程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在參加考試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執(zhí)行。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針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577-65812876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1.2023年上半年瑞安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docx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原標題:2023年上半年瑞安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3/3/13/art_1229168385_4154722.html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0314/47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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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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