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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株洲市天元區(qū)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0人公告

2023-01-12 15:12:51 |文章來源: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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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文件要求,2023年株洲市天元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為準;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目前脫產在讀的本科生不得以大專學歷報名,脫產在讀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學歷參加報名;

6.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發(fā)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天元區(qū)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其他環(huán)節(jié)信息只在株洲市天元區(qū)政府門戶網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

株洲市天元區(qū)政府二樓會議室(教育局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應聘人員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委托、代報名,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四)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崗位;

(4)《株洲市天元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5)有最低專業(yè)技術資格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3);

(7)報考A1、A5崗位人員還需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4)。

(8)報考B1崗位人員還需提供退役證原件與復印件、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5);

(9)報考B2、B3崗位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同意報考和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模板見附件6)。

(五)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

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六、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資格初審地點在報名點現場,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在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

2.報考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成績和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七、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如果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取消計劃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方式

B3崗位采取考核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三)筆試

除B3崗位外,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各崗位筆試主要內容詳見附件1。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網站和準考證等正式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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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試

B3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基本素質、工作業(yè)績、群眾認可度等,考核通過后,均參加面試。考核成績低于80分者,不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除B3崗位外,其他崗位人員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照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xié)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不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組成

B3崗位綜合成績=考核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考核)、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B3崗位按面試成績高的排前,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增加吸毒檢測(毛發(fā)檢測)。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天元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的均不予保留。

十、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區(qū)紀委監(jiān)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731-28665957

駐人社紀檢監(jiān)察組:0731-28665065(紀律監(jiān)督)

十一、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天元區(qū)政府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與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在各階段招聘工作中,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做好健康監(jiān)測,佩戴好N95口罩。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議決定。

附件1:2023年株洲市天元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附件2:株洲天元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工作經歷證明

附件4:中共黨員證明

附件5:退役士兵人員證明

附件6:基層工作人員證明

株洲市天元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月12日

原標題:2023年株洲市天元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30112/i1991063.html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3/0112/466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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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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