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練習題4
2022-02-22 16:19:42 |文章來源:未知|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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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
A.沒有選舉權
B.停止行使選舉權
C.可以行使選舉權
D.經(jīng)有關機關批準可以行使選舉權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知識。
第二步,根據(jù)2018年版《憲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所以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可以行使選舉權。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根據(jù)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chǎn)。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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