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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招聘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54人的公告

2021-12-18 16:44:27 |文章來源: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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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招聘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54人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決定招聘一批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F(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招聘54名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具體招聘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2021年度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2.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35周歲(含)以下(1985年12月16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間出生);

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進入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從事司法輔助人員工作的聘用制在職人員和法院系統(tǒng)內(nèi)烈士、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年齡放寬至45周歲(含)(1975年12月16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間出生)

3.社會公開招聘人員應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定向招聘人員學歷為高中、職業(yè)中專、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定項招聘職位的考生,必須是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進入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從事司法輔助人員工作的聘用制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5.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6.人民法院經(jīng)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12月16日登陸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bsrsksy.cn)、黃石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srsksy.com.cn)和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http://www.hsszy.hbfy.gov.cn)查看招考公告和職位計劃。

(二)網(wǎng)上報名

所有招聘職位均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12月20日9∶00至12月25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2021年度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不能多頭報名,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網(wǎng)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于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12月20日9∶00至12月25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和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初審不通過的,可完善個人注冊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12月25日17∶00后,所有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改報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本次招聘考試考生不繳費。通過報名資格網(wǎng)上初審的考生于1月4日至1月8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準考證。請考生密切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黃石人事考試網(wǎng)。

四、筆試

(一)筆試范圍

主要測試與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素養(yǎng),包括基本政治理論、法律基本常識與基本概念、文字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及其他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2年1月8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請考生密切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黃石人事考試網(wǎng)和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wǎng)站。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健康碼,佩戴口罩?忌M場前須接受工作人員測溫,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到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五、加分和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報考人員可按下列條件在筆試成績中加上相應分數(shù)并按規(guī)定程序公開,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1.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的人員加10分;2.獲得省部級表彰獎勵的人員加5分;3.脫貧戶及其子女加2分?忌荚嚦煽兣c加分之和,為該考生的筆試成績。

筆試按百分制分別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六、資格復審

職業(yè)技能測試前,達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組織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招聘機關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依據(jù)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對競爭比例達不到1:3的,招聘機關可視情按照1:2競爭比例確定。對仍然達不到1:2競爭比例的,招聘機關可組織調(diào)劑。調(diào)劑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按比例核減、取消招聘計劃。定向招聘職位入圍人員按1:1.5確定。達不到最低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提交審查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聘機關取消職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報考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原件(網(wǎng)上自行下載);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4.學歷認證材料;

5.個人征信報告;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均采用A4紙型,本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資格復審公告在黃石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hsrsksy.com.cn)另行發(fā)布。

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經(jīng)濟組織工作人員報考上述職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離職證明。

七、職業(yè)技能測試

所有報考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職位的考生,均須參加職業(yè)技能測試。職業(yè)技能測試包括速錄測試和體能測試。雇員制書記員參加速錄測試,雇員制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參加體能測試。速錄測試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及正確率,打字速度不低于60字/分鐘。體能測試參照公安部門招錄警察標準進行體能測試。職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另行公告。

八、綜合成績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 +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60%。

九、體檢、考察

(一)人選確定

按照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分數(shù)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均相同,則增加一輪職業(yè)技能測試,按加試成績排序。

(二)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體檢、考察相關工作由招聘單位另行公告。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由招聘單位根據(jù)用人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分數(shù)高低確定。

十、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黃石人事考試網(wǎng)、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內(nèi)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成績、學歷、畢業(yè)院校及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監(jiān)督電話等。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用人單位分別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及保密承諾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首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的,聘為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經(jīng)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遞補聘用

報考普通職位的考生,遞補聘用期間為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批復該職位的聘用人員錄用之日起6個月內(nèi)。在此期間,若本年度已招聘普通職位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出現(xiàn)缺額的,招聘法院可選擇遞補聘用,遞補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報名時條件為準。選擇遞補聘用的法院,在該缺額人員所在職位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補聘人選,若無法確定,按筆試分數(shù)高低確定,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遞補聘用時提出放棄的,后期不再享有補聘資格。

十三、工資待遇

按照湖北省司法體制和社會治理改革專項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的全省法院、檢察院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執(zhí)行。

十四、相關事項提醒

(一)報考人員應當自覺服從各環(huán)節(jié)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二)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資格條件、備注內(nèi)容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nèi),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2。

(三)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或固話),特別注意在筆試、資格復審、職業(yè)技能測試以及調(diào)劑和遞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

(五)準考證是參加筆試、職業(yè)技能測試、體檢、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jù),請考生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健康碼,證件不齊者、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黃石法院2021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計劃表(附件1)

黃石市法院系統(tǒng)2021年雇員制書記員招聘工作咨詢及紀檢監(jiān)督電話(附件2)

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6日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1/1218/408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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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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