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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2021年度社會工作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2021-08-09 09:11      文章來源: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甘人社通〔2021〕315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號)要求,現(xiàn)就做好我省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網(wǎng)上報名技術支持、考務組織實施、合格人員資格證書發(fā)放等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核抽查、政策咨詢等工作由省民政廳慈善事業(yè)促進和社會工作處負責。

二、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三、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21年10月16日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2021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二)考場設置

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現(xiàn)工作地或居住地選擇相應考區(qū),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報名事項

(一)報考條件及范圍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見附件),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8〕2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見附件),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為方便報考人員就近報名參加考試,避免大面積跨區(qū)域流動對疫情防控造成壓力,本次考試只接受現(xiàn)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肅的考生報名參加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1.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在報名時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作出承諾,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及接受處理,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jīng)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在報名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考試機構將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相關要求,對所有的應試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加強全面管理,嚴格核查報名材料,加強對虛假承諾的懲戒。

3.若應試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4.對虛假承諾的處理:

(1)給予考試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且不退還已繳費用。

(編輯:華圖事業(y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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