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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50人公告

2021-05-21 17:52:17 |文章來源: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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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1年6月21日9:00至2021年6月23日16:00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yè)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吉人社聯(lián)字〔2016〕45號)文件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萬名大學生留平計劃”,進一步改善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才隊伍結構,吸引優(yōu)秀人才到基層一線貢獻才智,為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鄉(xiāng)村振興等重點工作提供人才支撐,伊通滿族自治縣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事業(yè)單位專業(yè)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計劃及資格條件

伊通滿族自治縣計劃面向統(tǒng)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引進人才50人。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2003年5 月21日至1985年5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節(jié)點均以2021年5月2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jīng)歷等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

2.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以上均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3.國外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等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相關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yè)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1年畢業(yè)生。同時,統(tǒng)招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吉林省省屬高校本科免費師范生”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引進人才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辦法

本次引進人才報名、資格審查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wǎng)絡方式進行。

(一)網(wǎng)上報名

報名時間:

2021年6月21日9:00至2021年6月23日16:00

報名網(wǎng)站: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網(wǎng) (網(wǎng)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5spyt/);

考生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畢業(yè)證、資格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wǎng)”可下載)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資料及近3個月內的正面免冠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片(照片紅底,jpg格式,小于100kb);

依據(jù)引才崗位設置條件進行網(wǎng)上自動審核,考生須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

(三)本次引才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四)開考比例

本次引才考試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7月1日9:00至2021年7月11日9:30截止;

考生登錄報名網(wǎng)站,自行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等在準考證上注明。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沒有《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和面試,所有考生在面試時需持有筆試《準考證》)。

(六)報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要與本公告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報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無效;

4.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時間計算截至2021年5月21日,即到2021年5月21日(含5月)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jīng)歷和參加工作后脫產(chǎn)學習均不能視為工作經(jīng)歷累加計算;

6.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如電話不通,發(fā)送短信視為通知送達)。

三、引才招聘考試

本次引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知識》;

2.筆試時間:2021年7月11日9:00至11:00;

3.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4.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

(3)《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附件2);

(4)《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筆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附件3);

5.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依分數(shù)高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6.其他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復審

考生須在面試考試前接受資格復審。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引進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yitong.gov.cn/)。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放棄資格復審的,按筆試分數(shù)從高到低,在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同一崗位考生中依次遞補。

(三)面試

1.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

2.面試人選確定: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進入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并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4.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5.擬聘人選確定: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1:1比例確定?忌偝煽兿嗤模悦嬖嚦煽兏哒邇(yōu)先聘用。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采取面試加試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最新修訂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yè)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中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組織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引才聘用手續(xù)。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從同一招聘崗位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報考人員為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的,聘用時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擬聘用資格。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畢業(yè)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21年的,可視為2021年畢業(yè)生)。

(四)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項

(一)在引才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相關工作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要求及工作調整信息將通過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網(wǎng)站信息。

(二)考生存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貫穿引才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者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予以追究相關責任;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對引才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相關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政策待遇

被引進人才試用期為1年,在所報考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1年)。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調劑使用的,可在本部門用人單位系統(tǒng)內流動)。

報考落編單位為“人才引進服務中心(人才編制池)”崗位的考生,服務期滿5年后,若該崗位的引才單位沒有空編,則根據(jù)工作需要調劑到同類別有空編的事業(yè)單位予以落編,人隨編走。

引進人才給予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引進人才由縣委組織部進行跟蹤管理培養(yǎng),納入優(yōu)秀年輕干部隊伍統(tǒng)一管理。

九、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為此次人才引進信息發(fā)布的官方網(wǎng)站。筆試、面試、資格復審及體檢等具體安排及有關未盡事宜、因不可預見的客觀因素導致考試時間變更等事宜,通過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本公告由中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組織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

中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0434--4202188

伊通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434--4201203

附件:

1.《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2.《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3.《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筆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

中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伊通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引進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2: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docx

附件3:2021年伊通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筆試考生健康管理承諾書.doc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1/0521/383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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