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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紅河綜合保稅區(qū)招聘管理人員4人公告

2021-02-25 14:14:21 |文章來源:紅河人才網|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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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根據紅河綜合保稅區(qū)工作需要,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共4名)

(一)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黨政綜合辦三級主辦1名;

(二)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市場發(fā)展中心三級主辦1名;

(三)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經濟發(fā)展部三級主辦1名;

(四)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招商投資部三級主辦1名。

具體崗位設置信息見《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專業(yè)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35周歲(出生日期在1986年3月至2003年3月)。

7.中共正式(預備)黨員在同等條件下從優(yōu)擇錄。

其他資格條件詳見《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5.在以往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服務期(或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未滿的;

7.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的人員。

三、報名方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紅河人才網站進行查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本人持相關材料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聘資格。

報名地點:蒙自自天馬路延長線火車北站對面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綜合服務用房辦公樓933室或921室,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李水生(3056177),王雨薇(3056171)。

3.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持相關材料報名。

4.需提交的材料(一式2份)。

(1)《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學術(科研、工作)成果及獲獎勵榮譽證書、從業(yè)經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與崗位匹配的資料;

(3)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貼報名表上);

(4)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承諾書(附件3)。

電子版材料于3月10日下午17:30前提交郵箱:hhzhbsq@sina.com(清晰彩色掃描件,*.JPG格式,附件總大小控制在10M以內,郵件主題為“姓名+紅河綜合保稅區(qū)應聘+崗位名稱”);

5.資格審查。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3月12日起在紅河人才網站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四、考評方法、步驟和內容。

(一)經歷業(yè)績評價: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經歷業(yè)績評價,按每個崗位1:6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報名人數不足6人的,以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經歷業(yè)績評價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進入面試的人選在紅河人才網站公布。

(二)面試:面試分為崗位適應性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面試時,持本人身份證參加,具體時間、地點公布經歷業(yè)績評價結果時一并通知,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愿放棄。

(1)崗位適應性測試。進入面試人員分6批到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委會相關部、室、中心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崗位適應性測試。測試結束后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打分,崗位適應性測試得分(取評分人員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占面試總成績的30%。

(2)結構化面試。采取綜合知識提問和專業(yè)知識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得分(取評分人員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占面試總成績的70%。

(三)筆試:所有面試人員進入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分崗位出題,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的公文寫作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地點:待定。

(四)公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照筆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成績仍并列,以面試得分確定排名先后。以綜合成績高低排名確定進入下一程序人選,并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察。考察重點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觳缓细裾撸挥杵赣;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任

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任人員,并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與招聘人員按照相關法規(guī)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七、遞補

在公示期滿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和個人放棄3種情形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遞補只在初次出現的環(huán)節(jié)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因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按同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待遇

所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及待遇實行績效工資制。三級主辦工資標準為10萬元,工資由60%基本工資和40%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基本工資按月發(fā)放,基本工資包含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綜保區(qū)管委會按規(guī)定按時統一代扣繳納。績效工資根據年度考核情況兌現,具體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

聘期中,所聘用人員不得在機關之外兼任其他職務、任務并領取報酬;因個人原因自動辭職,辭職當年在崗時間不足6個月的,不計發(fā)當年績效工資,超過6個月的,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發(fā)當年績效工資。

九、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聘期為3年,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為4000元/月,試用期內不享受績效工資,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

十、相關紀律

(一)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二)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相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筆試、面試、體檢或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十一、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fā)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詢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考時填寫人信息負責。如果報考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其他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電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黨政綜合辦公室,李水生,3056177。

地址:蒙自市天馬路延長線火車北站對面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綜合服務用房933室。

附件:

附件1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2021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承諾書.doc

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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